中新網寧德4月15日電 (葉茂夏金蓮)保潔員受雇進行住宅清潔,發現大量金飾後見財起意,順手盜走變現。福建福鼎市法院15日披露,以盜竊罪判處鄭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,並處罰金5萬元人民幣。
  法院審理查明:2012年10月間,業主董某雇佣鄭某為其住宅進行保潔工作。鄭某在清理期間,發現3樓的嬰兒床底櫃內藏有一布包,內有鎖牌、手鏈、男士項鏈、手鐲等黃金飾品。
  見此,鄭某將黃金飾品盜走,並將部分黃金飾品換購成其他金器及現金1萬元。經鑒定,被扣押的黃金飾品價值47600元。
  案發後,警方從鄭某處扣押價值47600元的黃金飾品及現金8000元,返還被害人;案件審理過程中,鄭某賠償董某其餘損失2000元,取得被害人諒解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鄭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採取秘密手段,竊取他人財物,價值達57600元,數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,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。鄭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屬坦白情節,依法予以從輕處罰。辯護人關於從輕處罰的意見,法院予以採納。據此,法院作出如上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保潔員工作之餘盜竊逾5萬金飾 獲刑3年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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